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乡村振兴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首要位置。首先,中农四方认为要理解优先发展是政府在特定时期的一种战略和政策导向,表现在对某个领域的公共资源配置和政策支持上给予优先考虑。建国以来,我国先后实行了重工业优先、公共交通优先、就业优先、教育优先、人才优先等发展战略。这些优先发展战略有效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其次,中农四方认为要理解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重要一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就是要把乡村振兴放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首要位置,通过向农业农村倾斜政府掌控的公共资源分配,引导社会资源参与到农业农村建设,从而激发农业农村发展的新活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再次,中农四方认为要深度理解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是对我国工农城乡关系理论的进一步深化。2004年,在人均GDP超过1500美元时,中央就提出中国已经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之后的14个一号文件都强调三农问题的重要地位。